好耶,又拉来两个打工仔。
姜苒内心狂喜,面上波澜不惊。
听闻姜苒刚才的那袭话,云秀觉得姜苒是个不错的领主。
于是面上挣扎了几番,最后还是把肩上的蒲黄灵虫递到姜苒面前。
妖灵是特殊的,一般来说,妖灵归领主所有,云秀既然要加入宿岭镇,那么她所持有的灵虫,自然得“归还”给领主。
蒲黄灵虫茫然交换,“啾咪??”
姜苒眉眼一挑,与这只黄色的小妖灵对视。
姜苒自然是不会打自己脸的,建了妖灵阁,那就按妖灵制度行事,并不强占领民的妖灵。
在妖霓肆看到的那只紫藤花灵虫都要五万灵晶,那么这么一只药草性的妖灵虫肯定价格得翻一个倍。
但是尴尬了,虽然姜苒身上的宝物确实不少,但是灵晶总共才六万灵晶。
但是也不一定要买下妖灵,反正都在她的领地内,不就间接地属于她了?
姜苒移开眼睛,并不去接,“你的妖灵虫不用给我。”
云秀怔然,“啊?!”
埋头苦学的卫冯抬头解释了一句,“我们伟大的领主大人可跟其他无能又贪婪的领主不同,不抢占他人妖灵……总之,你到我们宿岭镇就明白了!”
所以……她不用吧小黄让出去了?!
云秀瞳孔因为错愕而瞬间放大,随即而来的是狂喜。
“多谢领主!”
后面排队登记的流民闻言像是炸锅一样,小声道:“我们好像找了一个好领主!”
沸沸扬扬地讨论好久才停下。
七人众率先登记完,接下来是个腼腆的小伙子,只见他说道:
“我、我叫葛璃,欸?技艺?我会、会制琉璃杯,这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