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平安无事地辛苦过了刷盘子为生的一个月后,惊恐的情绪才逐渐消弭。
直到那一天。
饭馆的下班时间,是晚上九点。后厨的门口离他住处不远不近,公交和步行都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害怕走夜路,他先前每晚都乘公交,直到情绪彻底平复,才开始觉得没必要浪费这个钱。
步行回家的最快路径,要穿过一片旧住宅区。蔡绩平日里从来不以为意,直到那一晚走过时,才发觉那一带真是冷清得令人发寒。他用目光逡巡过,没有找到一个明显的监控摄像头。
就算有人在这里把自己杀掉,恐怕也不会有任何证据留下吧。这想法令蔡绩不寒而栗。他加快步子,想要逃离这片区域。
就在这时,他听到自己右方传来滴滴答答的声音。
那是错觉般的细响,稍不留神就会与脚步声混淆了。但是从小开始,从第一次赌博而听出了骰子的点数开始,蔡绩就对自己的听力引以为傲。
如果不是这样,他当时一定会忽略过去,快步走开,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他向右转头。
眨眼。
第一眼,其实什么都没有没看见。两条街道,之间夹着一条小巷,里面漆黑如墨,路灯喑哑的光辉半点透不进去。
滴滴答答,像空调外机滴水的动静从深处传来。
那片浓不见底的黑暗,死死吸引住他的眼球,把他一步一步勾近。借着满月冰冷的光辉,他看见巷子里落满了什么东西。
是肉块。
没错,肉块,像从屠宰场新鲜拿来的。大多数都切得七零八落,乍眼认不出是哪个部位。但是,挂在窗台伤的手臂、掉在下水道旁的小腿,毫无疑问是人体的某些部分。
这样来历清楚的“肉”,他一眼就发现了八九块。大小内脏更是狼藉满地,像是一团滑稽的,粗制滥造的染色橡胶球,被水灌得半满,被红颜料浸没着。半颗男人的头搭在地上,完好的左眼盯着他,竟然还在咕噜乱转。
不可思议的是,他当时完全没有感受到恐惧或恶心。
冲入脑海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些“肉”是被刚刚切碎的。
因为从小巷深处,正流出汩汩的红溪。
溯着红溪望至尽头,她就站在那里,左手臂下夹着头盔,右手拄着长刃。在外人到来以前,她就这么站在血溪旁,休憩似地仰头看着天空。
直到跟蔡绩对望为止,那位女性脸上保留着一种仿佛很厌烦的无聊表情,微微蹙起的细眉,在月色下显得益发楚楚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