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林杰他们没有发现,赶快出手,否则夜长梦多。
“小林子,筑基境的变异野狗,有点可惜了,它们的数量一直不是很多,真要逮住了,我给你尝尝我独门的胡氏狗肉。”
危机解除,胡哥的心情大好。
“胡氏狗肉?”
林杰有点不解。
“你……胡哥你就是那个胡氏狗肉的老板!”
林杰低声惊呼。
他想起来了。
末日前,主城里有一家“胡氏狗肉”店,据说历史悠久,名声在外,深受当主城居民们的喜欢,他家的狗肉做的很有灵魂,狗肉块块匀称分明,即使是放凉了,吃起来依然没有半点肉腥味,当然这不是它出名的原因,出名的是“胡氏狗肉”有奇效。
“嘿
嘿,正是!”
胡哥没有谦虚,一般来说过度的谦虚就是骄傲,到这个年纪了,胡哥已经学会不骄傲,也不谦虚。
“小林子,有机会我做给你尝尝,我做出来的狗肉咸中微酸,一块狗肉放进嘴里肉滑酥嫩、肉汁四溢。告诉你个秘密,胡氏狗肉最大的功效,温肾壮阳、补血助气。”
说到自己的独门绝技,胡哥有点得意,不自觉地话多了些。想想当初,他的招牌狗肉店门口的客人都是摩肩接踵,不断涌来,桌子边上坐满了人,店铺周围站满了人,几百平方米的店铺里人头攒动,象下锅的饺子一样多。
“壮阳补气……”
“嘿嘿,那是真的奇效,一碗狗肉下肚,绝对让你一整个晚上那杆枪……硬,邦邦的……”
胡哥笑了笑。
那语气只有男人才懂,可以意会不可言传。
“真的?”
“那当然,牛皮不是吹,当年排队来吃胡氏狗肉的,什么人没有?林杰你想想,男人……男人需要的是什么?”
“卧艹,太牛了,胡哥当时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