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我是否应该趁机兴大狱?”
这个,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大汉国养士四百年,心里倾向于大汉的多了,岂是能杀干净的。再说。杀敌一万,自损八千,智者所不为也。张涵正?天子以令诸侯,献帝的权威,就是张涵的权威――当然,张涵的权威与献帝关系不大。大肆杀戮。只会破坏削弱献帝的正统地位,对张涵只有害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在座地三人,这点事还是能看明白的。见三人摇头,张涵一拍手,说:
“这就是了!
刘虞等人,重要之处在于他们的影响力,至于是夷三族(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还是杀死妻子儿女,其实差别并不大……”
张涵看看审配。岑澜犹豫了片刻。慢慢地点了点头。杀死刘虞等人,他的亲人来报仇的可能性并不大。而张涵的仇敌不可胜数。这些许人简直不值一提。夷三族,更多地是一种威胁恐吓。
“说到前者……”
张涵整理了一下思绪。以让自己的话更为条理分明。
“律令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复仇,也是为了维护正义;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罪犯,也是为了保护民众;一个人无论做了什么,他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做为而负责任。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但是,这种惩罚应当是适度的……
大汉国之衰落,是因为他的政令过于宽松,纵容世家大姓兼并土地。所以。我之为政向来是限制地方豪强势力的……
不过,并不是说《汉律》中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诸位都知道,这是因为条文的执行情况很差……换言之,这是有令不行,问题在于吏治,而不是法令宽严……
因此,律令不在于严刑酷罚与否,更重要的是,律令是否切实执行了……”
说到吏治,张涵不由想起来一事。普及教育这些年,在民间――尤其是青州――积累了一些人才。有此为底,他应该可以尝试一下了吧!
“我觉得,针对吏治,还是要加强监督。
你们说,如果我重奖举报者如何……”
张涵筹谋已久,说起来滔滔不绝,列出了不少设想。比如说,但有贪污受贿者,一旦被人举报,不论举报者是谁,与之有何等关系,一旦举报,就可以获得相当于贪污受贿金额10%~50地奖励。当然,具体的奖励数额与提供地切实可靠证据乡挂钩。同时,设置了许多免责条款。如果一个人大额行贿受贿,他会受到严厉惩处,起码被判监禁1~3年。但是,如果他举报了,多半只不过上交贿赂而已,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谁举报,谁没事,谁不举报,谁倒霉。
张涵的主意差不多就是这样,三人只听地是汗流浃背、如坐针毡――真是太歹毒了!
“大将军,此事万万不可!
之视臣为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为草芥,则臣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为犬马,则臣视君如仇寇……”
钟痛心疾首。这到先生倒是个清廉之人,可这年头士人荣誉感很强,非常重视身的荣誉,这样被当成贼来监督,实在是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