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翻开中国的历史,满纸写的都是吃人两个字。估计这老先生没去翻世界历史,也没敢去翻宗教史。不然的话,他肯定就不再会说这话了。
直白点儿,宗教都是那两手,地狱、天国,加上赏善罚恶令。张涵都死过一回了,什么地狱、天国的,一概都没看见,自然更不相信这些臆测了。
然而,宗教之存在,在于人心之软弱,在于未知的恐惧。因人必有软弱,必有未知,也就必有恐惧了,故而,人不死光光,宗教就会永远存在下去。历史证明,哪怕到二十一世纪,也是如此。
既然不能消灭,就只有使之规范化,张涵这才颁布法令。反正,在皇权稳固,天下归于一统的时候,没有任何宗教能与皇权相抗衡,此刻不打压又待何时?抱着这种心态,张涵自然不会客气。
法令规定:宗教接受馈赠的财物,及其开支情况,必须有明确的帐目,并对各方公示,接受各方监督;所有收益,要向官府交纳十一税;要求所有宗教必须公开其教义、典籍,并往官府备案,获得准许后,方可传教;没有通过教义考核的神职人员不得擅自传教;神职人员不得免除赋税,不得拒绝服役,不得包庇罪犯,不得如朝为官,不得违反其信奉宗教之戒律,否则一律取消资格云云。
隆武三年(200年)五月,张涵下诏,在天下各郡皆设立英烈护国观,祭祀为国战死的当地籍将士,并在京都也设立一观,诸观之前皆立一丈二石碑,上书八个大字“炎黄不灭,祭祀永享”。
从此以后,每逢春秋二祭,学校都要组织学生,到英烈护国观扫墓拜祭。而皇帝每年春秋二祭,也要率领群臣前往祭祀,以彰显其荣耀,激励其奋进――这多少还有些许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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