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我碗里的鸡肉夹给了兰兰和婷婷。因为芳芳离我太远,所以我把盛鸡的碗往芳芳那边移了一下。虽然龙肝凤髓没吃过,但鱼翅漱口倒是经常,一头的鲍鱼也吃过不少,用得着在女孩口里夺食?
“我喜欢吃鸡头。”
我夹了鸡头津津有味的嚼着。天可怜见,这辈子什么时候吃过这玩意!看着三女迅速地将碗里的鸡肉吃下去的满是,看着翠兰给我夹菜的满是,我的鸡头也吃得很满是。
有什么不满意?我发现每当我抬头的时候,总会有一双受惊的眼睛飞快的从我面前闪过。那是芳芳。以为我会把你吃了?
“我吃饱了。”饭吃到一多半,狗娃一醒,翠兰刚过去招呼他吃饭,芳芳就很快的放下了碗。
“姐姐等我!”婷婷看见芳芳拿了洗发水要走,随手拿了快鸡肉,也把碗放下。
“我也去!”话音未落,兰兰也不见了。
至于吗?好像我吃了你们似的。我用力的咬着鸡头。
“大哥这么喜欢吃鸡头?!”翠兰走过来,看着我,问到:“仨了头呢?”
“跑了!”闷闷地将不成样子的鸡头渣子吐了出来。“去洗澡了吧。”
“狗娃想和你说点事。”转头间翠兰将狗娃扶了起来。
“大哥,今晚……”
看着狗娃吞吞吐吐的样子,不出所料,他果然知道了。芳芳的阴户如此的清涩,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但我只是想将火腿肠交她手里,并非有意窥视:兰兰的小手极佳,是让我最舒服的,但却是她强摸我的:我帮兰兰洗头时,揉捏了她的肩膀和脖子,更是我以前帮女友帮惯了,习惯自然而已。翠兰的兔子……算了。
我抬起头,望着他的目光。说吧,虽非问心无愧,但我不会隐瞒。
“……让芳芳陪你睡吧!”
“……”狗娃的话和我预期有出入,接不上茬,处理器有点慢。
“我们这里的规矩,贵客上门要用全家最漂亮的女人陪,”狗娃一脸的自豪。是,这一家四女都很漂亮,难怪。不对,我在乱想什么?“翠兰今天身体刚好有事,怕脏了大哥,”哦,难怪她要穿衣服,“芳芳年纪小,你多担待。”
“……”芳芳?老大,身高刚到我下巴,身体很瘦小,大腿上有泥灰,可能是营养的关系,身材只如10岁。乳房刚开始发育,比半包香烟大不了多少,阴户光洁无毛。印象很深,不过好像全家都没有毛,难道是白虎家族?处理器飞快运转。停!我在想什么?不行!虽说风俗如此,翠兰也罢了,芳芳这个年纪……我一定要拒绝!
“不好吧?芳芳那么小……”个,好像不应该是这样拒绝的吧?
“没事,”翠兰也觉得抱歉,所以努力说服我,“我生芳芳才14……”难怪那么年轻,那么12+14?不用象美国中学生一样要用计算器计算,我就得出答案,不到26!哈姆雷特的名言中文翻译为: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而对我来说,原文则能更好的诠释现在的心情:做,还是不做,这,是个问题。
“妈,我洗好了。”怯生生的呼唤打断我准备进行的长久思想斗争。三姐妹都上来了,说话是芳芳。很干净,白天那几块污渍洗干净了,全身呈淡淡的小麦色,浑然一体,并没有那一部分颜色深或浅一些,原来刚才穿衣服是为了掩盖身上灰渍,而躲闪的眼神是为自己的脏而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