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情风俗史之母子间的性
作者:凌思陈
如标题所述,这是一篇带有研讨性质的小说。当“”这个烦人的字眼屡
屡出现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对它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记住,是“清楚的认识”而
不是“清醒的认识”,因为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无力强行阻止它。我们只能
“清楚”的知道这是怎样一回事,而不能从道德上“清醒”的藐视它毕竟,
的禁忌归根到底并不是道德的功劳,谁又能肯定近亲之间必然不会产生巨大
的吸引
我将开始讲述这个冗长的故事,以母子年龄的不断变化来反映这一切发生的
经过。
「无处不在的性」
二十多年前,当妈妈和爸爸在一纸契约上签字时,他们正式成为合法的夫妻。
换句话说,男女双方获得了被法律认可的发生性行为的权力。妈妈和爸爸可以
“受法律保护”的,并生儿育女。那么我们反推过来,没有完成这一程序的
男女性行为,是“自负盈亏”的。
这一年,妈妈约有25岁,一年以后,我便来到人世间可笑的是,我们仍对
自己来到人间的具体过程倍感好奇,但那却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事。十月怀胎,
一朝分娩我在妈妈温暖的肚子里住了十个月,男孩的性器就在那个时候长成,
并与妈妈柔嫩的子宫紧紧拥抱着,真是快乐幸福的时光;终于,我在妈妈的尖叫
和挣扎中,离开这舒适的乐园,越过极度涨大的,呱呱坠地。如果我们认定
男女性器的接触就是的话,在儿子出生的那段时间,就已经与母亲发生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