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校园论坛,罗老师

作者:凡二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蜜糖沫:地址在这里→链接:帖子】

爱丽丝虽然没有在群里说话,但看到帖子的链接后,还是立马点了进去。

很快,一个醒目的标题,吸引了她的注意。

【震惊!新人非要去挑战刑事案,莫不是给咱法学院丢脸?】

这标题,一看就是新闻系帮忙改的。

毕竟他们新闻系的文章,一律都是用“震惊”开头,太好辨认了。

不过爱丽丝没工夫纠结这是谁发的了,而是点开了帖子,看了一眼里面的内容。

内容大概是讲,某个法学院的新人,不自量力的拿到了资格证后,直接挑战高难度的刑事辩护案,并且还栽了跟头。然后这个新人不放弃,还打算继续缠着当事人上诉,糟蹋人家一辈子。

反正这篇文章,通篇都是说新人的问题,说新人不自量力,说新人搞不清楚状况,说新人为了能赢,无视了当事人的利益等等。

反正啊,这篇文章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通篇都只有四个字“新人背锅”。

虽然文章没有指名道姓,但文章评论区的第一条评论,却被网站管理员置顶了。

【贾美美:在这里@一下某位同学@爱丽丝,希望这篇文章能让她清醒清醒,不要继续给咱们法学院丢人了!】

这一条回复被置顶,并且跟帖在短短时间内就超过了一百条,你要说发文章的人没有默许,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在跟帖之中,点击量最高的三条,也同样是赞同的话。

【金鹏:贾同学说得对,那位再拎不清,丢脸的是我们法学院!】

【王青狮:就是,就是,真是一点自觉性都没有,赢不了的案子还去打什么,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陈白象:就怕人家上诉失败,还被法官说咱们东大的学生拎不清,死缠烂打,把我们东大的名声都败光咯。】

如果说贾美美的评论,算是给文章之中提到的某人指名道姓了,那么下面三位就是十足的阴阳怪气,嘲讽力度拉满。

这一招叫什么,杀人诛心!

这文章要杀人,评论区更是要诛某人的心啊!

看到这里,爱丽丝攥紧粉拳,表情委屈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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