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三十税一,但这账目根本就无人核查,加上可以减免的数额,即便是入账几十万贯宝钞,又哪里需要交税呢。”
听到这话,朱元璋的脸色开始变得严肃起来。
他知道这其中应当有些猫腻,但没想到竟有如此之离谱,简直是骇人听闻。
几十万的收益不交税,竟然是合乎大明律法,那就只能说明,大明律法出了很大的漏洞。
不过沉思一番,朱元璋却有一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只能是转而问道:“依大孙看,此法应当是如何限制。”
朱英沉吟片刻后说道:“在商税这块,当取消免税的特权,另设立单独的商业司,加强各方税收落地的管辖。”
“对于过税这块,孙儿觉得应该取消。”
其实大明的商税,在制度方面极为健全,按理说哪怕是三十税一,也应该是一笔不小数目。
即便是比不上农税,也不见得低上太多,分庭抗礼还是有些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就目前户部整个岁入的比例来说,商税当真是小得可怜。
但商税收得少吗?
其实还是很繁多的,只不过这些钱,并没有入到国库的岁入里来。
目前大明有住税,过税,官店税,市肆门摊钞。
这意味着所有开店的,过路的,货物停留的,住宿的,都需要交税。
凡城市临街铺面前隙地,有支栅摆摊卖杂货生理者,晚则收归,早则铺设,有司以为贸易取利,宜输官钱,名之曰门摊税。
可以说只要出门干买卖,就得交税。
只是这些大头的税钱,都被免除了,收的反而是小老百姓的税。
免除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挂名而已。
像朱英的平安茶楼,可一直挂着燕王朱棣的名头,从开业到现在,宝钞赚了不少,税一分没交。
京师置宣课司,府、州、县置通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