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黑人还是拉丁裔,白人至上组织都无法攻略他们。
因为事态的无限制扩大,已经引起了美国民众的广泛关注,别说什么美国法律不受民众舆论的影响。
影响是肯定存在的。
目前美国国内存在两种声音。
第一,司法体系。
当前情况是,罗德确实是犯罪了,按照司法体系来说,要司法独立,要根据即有的步骤和本身的逻辑进行审判,不能受公众情绪和公众舆论的影响。
第二,道德体系。
这是由舆论引导的普通大众的道德法庭,他们不仅要求对罗德尼无罪释放,而且还要求严惩那些暴力执法的警察,进而改革整个司法系统,改变警察系统过大的权威(不是权力),以及对黑人执法时的严重区别对待。
目前,道德体系的评价对四名警察极其不利,而司法体系内,如果严格来说,四人也确实存在滥用暴力、殴打、种族歧视。
所以,想要把赢得这场‘白人至上’vs‘平权’的胜利,那就只能用把审讯地转移。
“过两天开庭的时候,被告辩护律师会有提案……”
……
法庭上,斯坦利·韦斯伯格正襟危坐,面无表情。
大陪审团23人坐在一起,白人、黑人、拉丁裔、亚裔,泾渭分明。
现场上百人坐在下面观看。
被告律师站起身大声说道:“鉴于这个案件有这么高的曝光率,社会舆论方面对被告方十分不利,我方认为,如果再坚持在洛杉矶本地审理,显然,所有人都会不可避免的受到舆论影响,很难站在绝对中立的角度做出最公正的审判。”
“所以,我方提出,应该将本案移交到其他中立区域进行审判。”
从实际情况上来说,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要求也是合法的。
因为,理论上,不论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审判,法律都不会出现任何变化,所以,结果都应该是相同的。
而理论,永远只是理论。
而是否同意转移,这就不由得陪审团说的算了,这是法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