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才知道法律森严。
没有触犯的事后,它没有任何可怕。
但一旦触犯……
才知道它的高压所在,法条之内皆红线。
再争辩下去,没有任何意义。
还不如摆出良好的悔过态度,按照张师哥所说的……
争取减刑。
“被告方有无异议?”
“没有。”
“被告方有无异议?”
“没有。”
“被告方有无异议?”
“没有。”
法庭上最复杂的质证环节,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
法官深吸了一口气。
接着说道:“现在进入辩论环节,双方律师……原告被告双方可以开始辩论了。”
这次原告这边……
没有请律师。
所以这个辩论的环节,只能原告亲自上场。
这个环节,主要是双方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的主张己方权益。
争取合议庭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