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

作者:观鱼的星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原翠莲涨红着脸,再次忍不住反驳了起来。

“我……我儿子天生胆子就小,被你们两个凶神恶煞的人追逐,情急之下,才会横穿马路!”

“律师都说了,你们这个事件构成了因果关系!”

“如果不是你们,惨剧根本不可能发生!”

她越说越气愤。

在心理认同的作用下,愈发觉得自己有道理。

而秦牧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她。

冷冷说道:“那现在就说第三点,你所说的因果关系,根本不构成!”

这个案件的判定……

在刑法上,的确涉及了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要有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两者需要构成因果关系。

“在法定意义上,因果关系分为民法和刑法!”

“在民法上,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件案子里,我们追逐抢劫犯,没有违反任何民事义务。”

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

其实详细规定了民法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作为量刑和定罪的指导。

就比如说民法上,要求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原因……

必须要是消极的、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

而民事义务,包括法条上规定的、合同上规定的、道德层面约定俗成的等等。

这些条文颇为枯燥。

若是该行为是积极向上的,道德所鼓励的,便不可以简单将其定义为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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