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省份,则需要佩戴手环或者脚环。
被矫正人员离开被管制范围就会司法局就会收到警报,进行相关的警告。
缓刑人员还需要每周定期前往当地矫正社区,进行学习和答题,考察学习成果,汇报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等等……
总而言之。
很多缓刑人员,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缓刑体验”后,基本上都会萌生不如坐牢的想法。
缓刑的刑期更长,而坐牢则比较短。
尤其是那种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缓刑期一般是两年。
缓刑比实刑痛苦,这是所有缓刑人员的共识。
在监狱里。
同样没有自由,但也没有开销,不需要为衣食住行担忧。
可在外面却不一样。
需要自己挣钱吃饭等等。
因此有不少缓刑人员,在经历几个月后,故意违法,就是为了去坐牢。
提前将刑期处理完毕。
……
与此同时。
另外几个审判庭,也宣告了所有被告的判决。
“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经法庭审理认定,其犯罪事实明确,证据充实,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
对该行为的直接负责人、主使人夏青青,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责令其赔偿秦牧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2000元。
该行为的直接参与人原翠莲,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