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大家别催更了,想把谁送进去就让谁去催更,我上次坐旁听席,就因为看了眼up,现在才出来。”
“本论坛三大危险行为,催更,催更,还是催更!”
“不能催更好难受啊,up可能是缺少素材,论坛里有哪个勇士牺牲下自己,让大家高兴高兴。”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自由开玩笑,up有事真送人进去。”
“……”
看着这些评论。
青岚笑了笑。
又点开了学法联盟评论区。
打算看看那些十年脑血栓的法学题目。
正看到了一个回复数达到了上百条的帖子。
《私人饲养的鹦鹉,出售后被公诉,该如何辩护?》
帖主简单讲了一个案例,说是有人出于爱好,私自饲养了鹦鹉。
被客人看中,无奈之下出售了三只。
最终被举报。
公诉机关起诉,要求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辩护。
这个帖子的热度极高。
评论的网友一个接着一个。
一楼:“涉及我知识盲区了,卖个鹦鹉为什么能背叛十二年?”
二楼:“我刚去查了相关法律,好家伙,还真的有这条刑法!”
三楼:“被判的人好多啊,每年都有好几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