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拿到会上来讨论了。
“确定判决里要求归还的是268元吗?我怎么感觉是268万?”
“听起来有点离谱,为了268元,值当吗?”
“那现在怎么解决?要不派几个执行员上门,让他支付现金?”
“这个孟磊既然能做出这种事,估计身上也不会留现金。”
“对了,他这种行为,应该可以构成拒执罪了吧?”
“……”
每个工作人员脸上都写满了惊讶。
对于孟磊的行为……
纷纷表示活久见。
此外。
还有几个执行员指出孟磊行为构成了拒执罪,但也有人认为268元金额实在是太小。
是否构成拒执罪,还需要上报法院。
让审判员们来决定。
毕竟……
他们以前处理的拒执罪,都是非法隐瞒、转移了几十万、数百万、上千万的财产。
为了几百块钱而转移财产的……
还是头次遇见。
以往的司法实践上,也从没有过这种判例。
“那就这样吧,一方面通知原告执行进度,另外再上报法院,让审判员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