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磊此刻已经不敢再用无赖的辩护方法了。
这次官司和上场官司不同。
上场官司输了也不会怎么样,最多是赔钱。
可这场官司……
输了,那是真的要坐牢!
在法律援助律师巨坑的情况下,他必须要竭尽所能,抢救下自己。
而法庭上。
审判长略微思索,总结道:“根据双方陈述,本案的焦点有两处,第一,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第二,借钱不还,是故意拖欠还是无意拖欠。”
总结完毕之后。
案件的核心争议也出现了。
如果借贷行为,属于欺诈行为,那毫无疑问,孟磊的行为便构成了诈骗罪。
另外。
如果借钱不还,是因为遇到了个人经济危机等情况,确实还不起了,那诈骗罪的情节将显得相对轻微。
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同理。
如果借钱不还,是故意拖欠,那诈骗罪的情节将显得十分严重。
属于恶意诈骗。
判刑将更为严重。
……
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