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拒绝赡养,要不送四个儿子进去坐个牢?

作者:观鱼的星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第一,行为人必须要具有扶养或者赡养义务。

若没有扶养或者赡养义务,则不构成此罪。

即弟弟对哥哥,没有赡养义务。

但子女对于年迈的父母,却是具有赡养义务的。

第二,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而从冯翠花的描述里。

她的四个儿子,家庭环境都不错。

老大在晋城都有两套房子了。

老四也在晋城买房了。

完全可以承担赡养义务,不会造成自身的经济困难。

第三点,行为人的行为,需要达到情节极为恶劣,才构成遗弃罪。

一般的拒绝赡养……

并不会构成遗弃罪。

但……

冯翠花的遭遇,四个儿子都嫌弃她是累赘。

已经四年了,没有对她进行生活上、经济上的赡养和帮助。

如今。

她没钱交养老费了,同样是纷纷推诿,拒绝赡养责任。

四个儿子,没一个在尽扶养的义务。

只要再搜集一些证据……

情节严重是有可能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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