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需要子女赡养的阶段。
可是……
蒋大平四人,却未曾提供任何一分钱的经济援助。
导致冯翠花这些年来,一直凭借半生积蓄过活。
王大锤话音刚落。
被告席之后。
四名律师便陆续站了出来,继续质疑:“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未曾提供线上转账支持。”
“并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没有私底下给过冯翠花老人现金。”
“是的,按照诉讼原则,除非你们能补全这些证据,否则此项控诉便不成立。”
四人的反驳,同样非常犀利。
甚至提出了诉讼法里关于证据举证的原则。
证据存在缺失。
证据效力便直线下降,无法作为独立证据。
因为……
王大锤提出的这些,仅仅能证明蒋大平四人未曾转账支援。
并不足以证明他们没有给过现金。
而给过现金这个事实……
证明起来非常难。
所谓的高度盖然性原则,也只适用于民事案件,而非刑事。
“我方还有第三点证据。”
王大锤面无表情,深吸了一口气:“这些,是晋城某医院的病例,足以证明蒋大平四人在我方当事人住院期间,未曾签字,且未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