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们搬瓜……
并未在胡问凝的家中,而是在南瓜地里。
不然刑期就重了。
还有破坏他人财物罪……
按照张玮的交代,他也争取将这个行为淡化,辩解成搬运途中不小心摔毁的。
“双方陈述完毕,现在总结一下,本案的争议点在于,被告人认为他的行为只是构成了盗窃罪以及寻衅滋事罪,不构成抢劫罪和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
法庭上。
审判长沉声开口,很快便总结出了案情审判重点。
“接下来,先行审理赵德柱等113人涉嫌盗窃、抢劫、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寻衅滋事一案,请诉讼双方围绕以上焦点,展开诉讼。”
“现在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话音刚落。
公诉人便站了出来,取出了一系列的证据资料。
包括监控视频、证人证词、基层民警的执法记录仪、现场目击者证言等。
证据十分齐全。
“是胡问凝提交的南瓜地里部分区域的监控,清楚拍摄到了赵德柱等人陆续前来南瓜地,进行了偷窃行为。”
“这是白天的时候,胡问凝抓住了偷瓜的老人,用手机拍摄记录的视频,可以清楚看到,当着胡问凝的面,赵德柱等人依旧强行将南瓜带走了。”
“这是夜间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赵德柱、赵王权、赵天歌等人前后来到了南瓜地,手持砍刀,将南瓜故意毁坏的一幕,综合累计损失达到了8200元。”
“这里是……”
两名公诉人一一上前。
将他们负责的证据提交,当庭展示。
每个证据都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证实对方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以上四条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