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捡到律法大佬一枚

作者:过气的咸鱼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廷尉署的牢狱并不会一般的犯人。

廷尉是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主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负责诏狱。

大臣犯罪,由其直接审理、收狱。

又负责审核州郡所谳疑狱,或上报皇帝,有时派员至州郡协助审理要桉。

审处重大桉件,可以封驳丞相、御史之议。

其实廷尉就是后来的大理寺。

所以,这里面关押的犯人都是官员大臣。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廷尉署的大牢生意还挺好,陈元进来的时候居然没有空置的房间,于是陈元便被狱卒跟一个人一起关押了。

陈元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用不了几天自己就能出去了。

陈元进入房间之后,便打量了一下自己这个狱友。

这位狱友似乎进来的时间不短了,衣裳都有些破烂,须发皆长,但是面容勉强还能看得清楚,看得出来是一位中年人。

面容清癯,虽有倦色,但是眼神明亮,对于自己的处境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此时这位狱友正在地上写着什么。

陈元不由的来了兴趣,难不成自己这位狱友要写什么狱诗。

什么去留肝胆两昆仑啊,什么为人打开的门关着,为狗打开的门开着啊,什么若为自由挂,二者皆可抛啊,什么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啊,等等。

不过,当陈元凑过去一看的时候,看的居然是什么天秩有礼,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赏庆、刑威,皆以类相从,使当其实也。

竟然是一些律法之事。

好家伙,这位竟然还是一位律法大老不成?

不过,如果是律法大老,怎么会被关在这廷尉署的大牢之中啊?

这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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