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这些,i,那些真的算不上。”
一眼扫过,就没有7位数以下的,随便一块表,就抵得上刚刚让自己兴奋的腿软身红的全部,莎莎这会儿的震撼可想而知。
“喜欢吗?挑一块。”
林宁打了个清脆的响指,笑着说道。
“喜欢,真的可以吗?我真的挑了。”
算上这表,第一次逛街林宁就给自己花了近五百万,莎莎这会儿别提有多兴奋。
“挑吧,不看钱,只看喜欢。”
林宁微眯着眼,淡淡的笑了笑,轻声道。
“不,我不喜欢,我不配。。我们去买家居用品,去买睡衣,去买内衣,去买拖鞋,去买菜,我晚上做饭给你吃,可以吗?”
似是想到了什么,脸色煞白的莎莎,连忙抱着林宁的胳膊,哀求道。
“呵。”
做人贵在自知,贵在知足,贵在适可而止。
如果莎莎真不知深浅的选一块。
林宁一样会买,但那纹身,或许真的就可以洗了。
一掷千金没问题,快乐,就完事儿了。
没分寸,认不清自己,不满足,这样的人早晚会出问题。
与其将来出了问题给自己惹麻烦,不如趁早将莎莎换成拉拉,换成瓜瓜,这对现在的林宁来说,并不怎么费事儿。
“对不起,我错了。”
抱着林宁胳膊,亦步亦趋的莎莎,浑身微颤。
“有么?”
眯着眼的林宁,几步就出了肖邦家的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