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吃肉,喝酒。
十分钟后,待两瓶路易十三登场。
5米开外,某光着膀子,戴着大金链,纹着满背关公,一脸横肉的壮汉,面前的剑南春,突然就不香了。
“特么的,先是飞天,接着是路易十三,这孙子是来给人添堵的吧?”
应该看出了好大哥的不爽,同桌某不配拥有姓名的花臂男,一副骂骂咧咧的样子。
“就是,大哥,你说,只要你开口,我这就过去......”
“继续,再说一句,信不信老子真让你过去?”
“额,我错了,大哥。”
“出来混说白了就是为了钱。这小子光看派头就非富即贵,惹他对咱没好处。”
“大哥说的是,我敬您。”
“不急。你那天不是说要介绍个小兄弟嘛,给他去个信儿,你让他这样........”
眉头微皱,背扛关公的赵老四眯了眯眼,这种级别的大少可不好遇,不想个法结识下,都对不起老天给的机会。
另一桌,李飞,董军等。
“啧啧,沈雪今晚怕是要遭罪了。”
“你情我愿的,遭哪门子罪?”
“唉,可惜这腿了。”
再次看了眼不远处牛仔热裤下的白皙美腿,李飞叹了口气,真应了那句。
有钱人终成眷属,没钱人亲眼目睹。
“沈雪不是说大学不谈恋爱么,这尼玛才大三就改注意了。”
“我把照片发班级群了。”
“什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