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八章 宏图

作者:青玉狮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睿王一笑,“是啊!你恭六叔、醇七叔后边儿,还有钟八叔、孚九叔呢!”

“啊?还得等他们两个?”

“最好是这样,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们两个,始终不上这个折子——不过,应该不至于的。”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等到醇七叔的处置下来——我估计,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儿。”

*

*

睿王的判断很准。

第二天一早,上谕明发,醇王的处置下来了:

革去一切爵职,回府读书思过,未奉明诏,“跬步不许出府门”。

另,家产发回。

朝野上下,再一次轰动了,人们的意外和激动溢于言表,都说,这真是“如天之仁”!

拿前惇亲王奕誴做个对比:

论所作所为,奕譞——已经“革去一切爵职”,不能再称“醇郡王”、“醇王”、“醇邸”,甚至,连“醇七”都不能叫了——其罪十倍于奕誴,奕誴是黜出玉牒,成了一个平头老百姓,奕譞呢,只是“革去一切爵职”,就是说,他还在玉牒,还保留了宗室的身份。

奕誴是真正的“圈禁”,只不过圈禁的地点,不在宗人府,而是在烧酒胡同的原惇亲王府——朝廷在其中一角,隔出来很小的一个院子,围以高墙,作为他的监所。

奕誴的家产,大半都被抄没,包括烧酒胡同的府邸——他的妻儿,不能再居住其中;留给他们的,只是家产的一小部分,以为生计之必需。

奕譞虽然“跬步不许出府门”,却没有“圈禁”的说法,太平湖畔的原醇郡王府,还是他自己的。

还有,“家产发还”,朝廷一个子儿也没有拿他的!

事实上,睿王、曹毓瑛带队“查看家产”,本就没有将那些“家产”搬走“入库”,不过是登记造册、贴上封条——统统原地未动。所谓“发还家产”,派两个人过去,将这些封条撕了下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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