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这么说,可是,我不想活了,除了自杀,还有啥“死法儿”呢?
嘿嘿,有的。
一七六一年,奥地利有一位美丽的女士,不晓得为了啥,反正就是不想活了,可是,不能自杀呀,咋办涅?
美丽的女士智慧兼具,峨眉微蹙,计上心来——哎,好办,叫别人来杀我不就结了?
可是,杀人是要偿命的呀,哪个肯替你做这个“介错人”涅?
政府肯啊!
我先去杀个人,犯个死罪,不就求仁得仁啦?
呃……
说干就干!
美丽的女士将一个可爱的小孩子扔进了河里,然后,如愿以偿的走上了断头台。
临终忏悔的时候,神父瞪大了眼睛:哎,我说,你这是在……利用神圣的教法的漏洞啊!是在……欺骗上帝啊!
“那好,神父,我就为利用神圣的教法的漏洞、为欺骗上帝而向上帝忏悔吧!”
神父张口结舌,无词以对。
终于,美丽的女士的所有罪孽都在上帝的面前被宽恕啦。
消息传了出去,厌世者们立即两眼放光:还有这等好事儿?!
于是,很快便有人有样学样了。
欧洲范围内,类似的案件迅速增多。
教会和政府一看不妙:此风断不可长啊!
一开始的时候,司法机构将这种案件的凶犯的死刑整的很慢、很痛苦——原先一铡刀的事儿,整成零割碎剐;并想法设法对凶犯——尤其是女性凶犯——施以各种羞辱,以此作为阻吓。
然而,木有鸟用。
对于生意已绝、一心求死的人来说,死的难受点儿,并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儿;羞辱什么的,更加木有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