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微微的白色亮光从眼前闪过,雷欧埋头一看,原来是美人鱼公主送的那颗泪珠玉石,亮光闪闪的,好生漂亮!
雷欧心中一颤,将它轻托在手里,霎时间千万种情愫在脑海中奔腾,恍惚中,雷欧又吹搅四歉鼋咳崦览龅拿钊硕吭谧约夯忱铮?0妥帕街凰?樗?榈拇笱劬Γ?19抛约嚎础?
唉…雷欧叹了口气,如果她真是海神族的公主,那她和自己终究是两条路上的人,一个位高权重,注定要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而另一个却不过是市井人,命贱如蝼蚁一般,两条平行线,注定没有交,也许一开始见面就是个错误…
“雷…雷…雷老大,在…在想什么呢?要不…要不要再…再吃肉?”格格斯又凑了上来,油腻的大手上抓着黄澄澄的肉块。
“让开让开,我早就吃饱了!”雷欧用手肘靠了靠格格斯,眼睛都不抬一下,仍旧聚精会神地盯着那颗白白的透明玉石。
“嘿嘿…这是不是哪个姑娘送给老大的啊?”格格斯邪笑着,竟然一字不顿地了一句完整的话!
“管你屁事,该干啥干啥去!”雷欧飞起一脚,踢在了格格斯那肥厚的大屁股上,却像泥牛入海一般,格格斯根本就没有什么感觉,他象征性的摸了摸屁股,眼角里闪着金光,屁颠屁颠地跑开了。
看着他那副得意的模样,雷欧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这家伙肯定又有什么鬼主意了!
自古以来,屠龙者必将成为受万人礼膜拜的无敌英雄,从此坐享荣华富贵,死后流芳百世,恩泽千秋。
500多年前,在银狼星域的龙脊山脉,住着一头叫做兰德拉斯的黑龙,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便住在这里的,为什么千百年来竟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山谷里还藏匿着如此恐怖的远古巨兽?
大概是因为兽人偶然惊扰了她的美梦,巨龙发怒了,夜刃村那引以为傲的强大防御工事在眨眼间灰飞烟灭,整个夜刃部落生灵涂炭。紧急关头,神圣同盟从各地征集勇士赶赴夜刃村,并配合头兽人部落的比蒙巨兽,才将黑龙斩杀。
而奇怪的是,当天晚上,那头黑龙的尸体竟然不翼而飞,时至今日,仍然下落不明,但有人猜测,那黑龙的死的确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至于是何人出于什么目的将它的尸首搬走便不得而知了。不过,有一可以肯定,它的尸体一定就在银狼星域,而且离龙脊山脉不远,然而具体在何处却成了一个千万之谜,至今无解。。。
在这场战斗中,各族派遣的勇士死伤无数,头比蒙巨兽重伤,1头死亡,然而最后给与黑龙致命一击的屠龙勇士竟是个当时名不见经传的精灵战士,他叫哥特。威尔斯。
哥特一战成名,被封为侯爵,在银狼星域得到一块富饶广阔的封地,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的后人从此享有世袭的贵族爵位,过着锦衣玉食的奢侈生活。
然而,威尔斯家一直藏着一个惊天的秘密,以至于他的后人,在500年后的今天,甘愿冒着大不韪的危险,要重新占领那片埋藏着巨龙尸骨的土地。
那里。。。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密码呢?
常言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500年来,威尔斯家族日渐破败,只为了他的后人能有幸得到巨龙的宝藏,从整家业,然而机关算尽的他们仍然棋差一步,所有的努力付之东流不,倒还成了别人平步青云的垫脚石。
到底是机遇总垂青于英雄,还是英雄善于找到机遇呢?
事实证明,英雄和机遇,总是互相吸引的。
———摘自《大陆名门望族之威尔斯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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