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章求之不得。
她写的字娟秀整洁,又美观大方,看上去都格外舒畅。
潘大章把手稿交给她,温小芹抄好整理后,还帮他寄到外面杂志社去。
宛如左膀右臂,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小芹芹,你以后就当我写作的助手吧。”
现在写作,特别是写小说,是一件很辛苦,又费时间的工作。
每一个字都要用笔写在稿纸上,然后投稿的话,又要认真写一遍,再投寄出去。
一个小时能够写几百字,就算不错了。
潘大章两人首先必须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甚至还要预习课文。
真正用于写作的时间,也就是睡觉前的一二个小时。
好在他养成了习惯,十几行一首的诗,他利用课间休息时,或者灵感来袭时,顺手就写了。
回去后把底稿留给温小芹,让她整理并抄写。
《陌生城市》的写作,每天写二千字,也不算累。
放学回到五金店。
看见潘云田在跟潘广春聊天。
“云田哥,今天怎么有空来县城?”他主动招呼他。
毕竟是堂兄弟,也没有什么隔夜仇。
“大章,我把收的废品全部拉来处理了。现在裁缝生意也越来越淡了,想岀来外面打工。”
他跟潘广春聊了半天,知道跟大章在这里卖货,工资高,待遇好,比去广东打工强多了。
于是就想跟大章好好谈谈。
刚才又看见了他店门口贴的招工广告,知道他又准备开一间新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