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会做人

作者:兰山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总编重新坐下后,拿起《诛仙》的稿子,没有急着看,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到京城的?”

“昨天,昨天傍晚回到家的。”

“你喝茶,我看稿子。”

总编看了十多分钟的稿子,抬头望着李建华,说道:“建华,你这篇小说写的很好,可以在《华夏青年》上连载,稿费嘛,就按每千字二十二元计算。”

“这……呵呵,总编,稿费标准会不会太高?”

“你还嫌稿费多啊?”总编白了李建华一眼,“稿费标准的事情,我还是能做主的。”

“谢谢总编。”

李建华嘴上道了一句谢,心里并不是非常感激对方,如果不是他会做人,送了四件价值不菲的“高档货”给对方,对方肯定不会主动提出这么高的稿费标准。

当然,李建华也知道,如果自己只会巴结人,写出的文章水平很一般,就算总编肯帮他,他也无法获得高稿费标准。

“不用谢,你写出出色的文章,杂志社自然会提高稿费标准的。”总编停顿了一下,瞥了瞥办公桌上的电子表,问道,“建华,你手里还有多余的电子手表吗?”

“不好意思,没了。”李建华苦笑摇头道,“初次去香港,要带的礼物实在太多了。总编,十月份,我可能还会去趟香港,如果您需要电子手表的话,您和我说了一声,到时候,我给您带几块回来。”

“我家里人多,如果你能帮我买六块电子表,那就太好了。花了多少钱,你和我说一声,我会把钱给你的,呵呵,可我手里没有港元,只能付人民币,咱们按照官方汇率来算,可以吗?”

“可以,没问题。”

“那我先谢谢你了。”

“不客气。”李建华喝了口茶,放下茶杯,站了起来,“总编,我就不打扰您工作了,我出去了。”

总编点点头,微笑道:“这些稿子有多少字,我会找人尽快统计的,再过一个星期,你就可以过来拿这些稿子的稿费了。”

道过谢后,李建华离开了总编的办公室。

除了总编想买电子表外,很多收到礼物的同事也提出了这样的请求,也有人想买钢笔,他们都得到了一眼的答案,李建华没有多余的货卖给他们。

现在没有,但将来会有,毕竟一个多月后,李建华会再次前往香港。

不少同事在李建华这里下了订单,除了钢笔和电子表外,还有人求购其他商品。

一些之前没有和李建华打过交道的同事,虽没有收到礼物,但他们闻讯而来,向李建华下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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