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朴素的道理,活着总比死了好,她们哪里知道其实有时,死远比活着强。
当天初把最小的妹妹惨不忍睹的残躯埋入那片荒地后,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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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一夜又大笑一日,那凄厉的哭笑声,让挖尸啃噬的野狼都不敢靠近。
自那一日起,天初便放下了一切廉耻,用尽一切手段接近强大的猎艳者,只求能从他们身上得到让自己强大的方法和力量。
尽管一百个人里,九十九个只把他当玩物,剩下的一个也只是随便教几手最基础的运力养身之法,但天初还是坚持着,用最灿烂妩媚的笑容,和最羞耻污秽的形姿为自己赢取一点一滴的希望。
终于有一天,他碰到了花弦,一个和柳香界主一样强大又一样无耻的人。
之后的事顺理成章,费尽一切心机,天初终于拜入了花弦门下,成了他的弟子兼内宠。
又是无数年秽乱不堪的岁月流过,天初终于在极度隐忍下觉得到了可以复仇的时刻。
在花弦又一次要他大被同眠时,天初终于对花弦下了手。
只是天初没有想到,花弦既然敢收他,就不怕他突然反水。
天初的手掌拍在花弦的头上,拍碎的却是他自己的脑颅。
花弦早在天初身上种下了不可反抗的禁制,入门时弱小无比的天初哪里能察觉花弦界主级的手段。
哪怕他强大起来,也没能从自己身上找到花弦做下的手脚。
但花弦同样没想到,天初创出了他想都想不到的秘技,那就是思忆强移,一个可以让人在某种意义上无限重生的绝强秘法。
任何一个杀死天初的人,都会被他所有记忆缠身,成为天初记忆的另一个载体,这和天初自己活过来没有任何区别。
时宇悬在魂海上,一遍遍洗刷自己的神魂真灵。
此时他才明白天初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死亡,只是另一个新生。
也才明白不是天初主动对他施展了绝技,而是他杀死天初招来了天初的诅咒。
更明白天初为什么没有夺取凌霄的身体,天初是在等机会夺走时宇的身体,时宇才是天初真正的目标!
当然,当今时空的天初,确实要抢凌霄的身体,不然也不会机缘巧合造成现在混乱不堪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