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但不穿,还提醒她不用给玹华做,做了大哥也不会穿。
“是男人都不会穿这个。”他毫不留情地给她泼冷水。
哼!阿沫才不服气。
总有一天,我会让这种皮毛一体的雪地靴风靡整个三界!让四海八荒的人们都知道它有多好!
保暖!防滑!不畏风雪!
笨重点有什么关系,实用就行了啊!
她孜孜不倦地又给沅姐姐做了一双,沅姐姐腿脚是没有知觉的,不知道冷热,但就更需要保暖。
唉,也不知道玹华大哥找到她了没有,眼看着都已经元宵了,为什么他们两个还是没有回来呢?
自己的地图画得甚是详细啊,哪里有洋流,哪里有暗礁迷丛,哪里可以抄近路,都写得清清楚楚。
她本来一直都提心吊胆,怕大哥走了,璟华的情况会突然恶化,她一个人应付不来。
像除夕晚上就是,璟华突然出现高热惊厥,那场景现在想起来还令她后怕。若不是玹华,果断地用了那种雪地降温的土办法,她真的不知他熬不熬得过去。
但幸运的是,像是了解她的担心,璟华最近竟都争气得很。
唔,没错,这才是她最近一直都兴高采烈的最大原因!
就像他自己说的,春天到了,他真的要好起来了!
走出了徘徊在低谷的最黑暗时期,璟华像彻底觉醒了一般,不论身体、还是心境都一天比一天好。
虽然低烧还有,但已经很少有持续几天的高热。以前他的身上总是凉冰冰的,过年前的那一个月又总是烧得滚滚烫,就像两个极端。现在好了,她拉着他,感觉到连手心都是暖暖的。
那种温暖的安定的力量,从他手心里传来,从认识以后起,还从来没有过呢!
阿沫不止一次在心里幸福地叹气,感觉自己就像个老太太,终于苦尽甘来,盼到了子孙满堂的那种感觉——
她老泪纵横地一遍遍感慨,我的璟华这是真的要好起来了!
就是脸色还是不好,胃口也不佳。
每次阿沫练功回来,他都已经做好了饭菜,摆在桌上。他拿两幅碗筷,坐下来陪她一起吃,但每样都只碰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