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手提火把的人影,很显然是个活人。而且从他移动的速度来看,那人对曲折的尼木山脉应该很是熟悉。如果陈风判断无误的话,那黑影应该是个经常游走在山区的猎户。
罗莉给陈风复制的任务资料上,只是标注了几个藏獒经常出没的地点,但单是知道大概的地理位置,不了解野生藏獒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式,也很难与它们相遇,更别提生擒活捉。
陈风想了想,对着阿莫西林和乐百事挥了挥手:“走,咱们上山。”
“上山?”乐百事愣了,随后他急忙开口:“队长,这尼木山脉绵延数百里,期间陡峭山峰无数,咱们若是不选好位置,贸然上山,找不到野生藏獒的栖息地就罢了,万一咱们在山上碰见难以预知的危险那可怎么办……”
每个人都有优点与缺点,乐百事懂得多,也极为热情,这本来是好事。可乐百事的缺点却跟他的优点相映成辉,这家伙胆子小,而且说话啰嗦,虽然他是个知识型特工,但陈风很怀疑这家伙的b照考核是怎么通过的。
陈风点了根烟眼若冰霜似地瞅着乐百事,陈风就这么瞧着乐百事让他心里发毛。
良久,陈风才开口道:“你如果不想上山的话,那请自便好了,任务奖金平分的话可是四十万,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如果再不努力张开嘴去接,那机会让给别人好了。”
言罢,陈风转身招呼着阿莫西林便要走。
阿莫西林瞅了瞅乐百事对着他挤了挤眼睛。
乐百事见陈风要把自己抛弃在荒山野岭,顿时急了:“队长,我错了,我什么都听你的”
乐百事边喊着,边追上陈风的步伐,嘴上就像是吐沫了蜂浆,好话连篇。
陈风一路无言,反而是有些紧张的盯着对面的山峰,三人一路急行,上了那座高山。
走的近些,看的越发清楚。
陈风已经依靠远视功能瞅清楚了,那移动的黑影的长相。那是个约莫四十多岁的藏族男子,他一只手持着老式卡宾步枪,另一只手上的火把已经燃耗的差不多,那火把上的火苗似乎随时都有可能随风逝去。
而在那藏族男子的周围,围拢着数只摸样凶猛的灰狼。
这些灰狼张开血盆大口,鲜红的舌尖吞吐着,舌尖上不时冒出粘稠的口水,似乎一顿丰盛的大餐就等着它们下饭。
那藏族男子的局面堪忧,陈风眉头紧皱对着乐百事和阿莫西林道:“我先去救人,你们速度跟上来”
言罢,陈风身形一纵,一个跃起数米高,跳到一块山石上,随即又是一个几米高的起跳,迅速的消失在乐百事和阿莫西林的视线中。
乐百事脸上带着羡慕之色瞅着陈风离去的背影,啧啧叹道:“没想到,今天能看到真正的轻功,队长就是队长,真有你的”
在乐百事和阿莫西林追逐着陈风的路线赶的时候。
那藏族男子的身旁的局势,再次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