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本来在这儿守着自己的哥哥的坟墓,但是当习珍妮到处的找童小颜的时候,习珍妮打了这个男人的电话,问席语臣有没有看到自己的闺蜜童小颜在别墅里面出现。
所以这个男人就告诉了习珍妮她的好闺蜜就在哥哥坟墓的面前,当习珍妮赶到这里的时候,习珍妮看见这个阿姆斯特丹男人就觉得有些别扭,毕竟两个人曾经好过,现在处于不冷不热时期。
席语臣很想找回以前的感觉,很想找回爱情的滋味,但是又碰到了哥哥发生的这个事情,所以回到这个阿姆斯特丹,该干的事情没有干,自己的事情没有忙完就忙哥哥的事情。
现在哥哥已经去世了,更没有心情管自己的私事。
本来还想撸一把力,把这个女孩子重新追回来。
因为失去了吸习珍妮,席语臣感觉自己在国内无依无靠的,感觉自己在阿姆斯特丹也是无依无靠,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都觉得比较孤独。
席语臣想,当爱上的一个人,所以自己心里才会孤独,所以无论怎么样都要把这个女孩子追回来。
“习珍妮,我不是这个意思——”
席语臣话还没说完,吸习珍妮搀扶着童小颜,大步地大大咧咧地往坟墓外面走去,冲进了车子里面,习珍妮坐在了驾驶室,猛地驱动了车子,一冒烟车子就溜达开了。
这个女子绝对不会拖拖拉拉,这个女子也绝对不会留恋任何一个男人,即使这个男人对自己有意思也没有关系,不搭理这个男人就是。
如果谁对自己的闺蜜不好,那么就和这个男人杠上了。
即使这个男人对自己还是我余情未了也不管。
所以习珍妮驾着车子像是拜托瘟神一样摆脱这个阿姆斯特丹男人,摆脱这个坟墓,摆脱所有不愉快的回忆。
习珍妮和童小颜回到了查流域的别墅里,当然在下车的时候,随习珍妮四处环顾,观看了一下有没有人跟踪,还好,这个别墅比较偏僻。
虽然说这个地段不是很好,而且杳无人烟,不过这样挺好,至少没有人盯上这个别墅,也没有订上童小颜住在这个地方。
要知道现在童小颜这个身价,很容易招来祸祸。
习珍妮像是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着这个好闺蜜,她也处处因为这个好闺蜜,忽然之间变成了两家公司的董事长,而兴奋。
习珍妮觉得能够交到这样的好闺蜜,是自己的幸运,也是自己的造化。
当然习珍妮对童小颜是真心的,是死心塌地的,这个闺蜜不愧是国民好闺蜜,因为为了这个闺蜜,为了保护这个闺蜜,为了替好闺蜜说话,居然把对对自己余情未了的这个男人也远远地甩在了坟墓里。
不管这个男人什么意思,不管这个男人叫自己干什么,都不管了,把自己的闺蜜童小颜安全地送回了别墅里,才是大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