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你还要答应我另外一个条件!”
叶雨时愿闻其详的样子。
在大老b的注视下,司徒浩南娓娓道来,说的很详细。
所谓的约法三章,就是叶雨时的人只能像他说的那样,只入驻居民楼,
而不是夜总会、酒吧这些代表社团势力划分的重要场所。
当然,分红自然也不能少。
叶雨时对此到也康慨,把司徒浩南那一条街的物业收入,分20%给他,
这相当于让司徒浩南凭空多了笔收入。
毕竟,社团的人就算收保护费,也不可能闯进小区居民楼,挨家挨户的收吧?
真要这样搞,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你以为收物业费呢!
而需要叶雨时额外答应的条件,则是司徒浩南希望叶雨时能让他的人,
进华强物业公司学习一下。
这一点司徒浩南和当初阿乐的想法一样,阿乐当时派的人是头马何辉。
近年来,港岛物业行业正是兴起的时候,叶雨时身为港岛现在声名鹊起的社团大老,
恰好打响了社团界‘物业行业如火如荼的第一枪’!
一些距离油麻地和旺角比较近,消息灵通的社团,都知道和联胜及时雨是搞物业的好手。
华强物业公司评价很高,而且还能正正经经的赚大钱。
赚钱的行业,谁都喜欢插一手。
只是隔行如隔山,擅长砍人、暴力收数的社团人员中,像占米那样会做生意的,太少了。
就拿叶雨时来说,即便他知道开物业公司前景很好,但没有占米和小彤这些专业人士帮忙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