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最多的时候有一个月多。
父亲最初怕我有危险,将他看家的本领基本上都交给了我;安妮却总是担心,她担心我杀戮太多,会被上帝惩罚。
于是,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活。
城里的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
只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军火贩子们,他们无一例外的摇头说手头没有子弹了。
近来,子弹变得极为稀缺,那些军火贩子说,澳洲政府开始管制子弹流向市场,好像是说要打仗了。
澳洲孤悬海外,不会有哪个国家来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澳洲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虽然独立,但毕竟还是大英帝国的联邦。
听说欧洲那边好几个国家闹得挺欢,估计是帝国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兰派兵支援吧!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弄到一颗子弹,让我有些垂头丧气。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
男人们则醉醺醺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站在一栋房子的顶上,呆呆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
这时,我看到路边一位身穿兔子装的小美女在走着。
我笑了,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忽然,我发现两个人在兔女郎后面追了上来。
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个如同一株高梁杆,而那个胖子则如同矮冬瓜,还戴着一顶瓜皮帽,更显得他的身体圆滚滚的了,我怀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个球一样滚下去。
他们两个一起拦在兔女郎的面前。
我有些诧异,难道他们要欺负这个女孩吗?那样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亲给我讲过《水浒》的故事,里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么事情?
后来在安妮那里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上帝一定对我很满意,因为我不止一次给上帝送去牛羊和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