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作者:冥狄z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听着令史昌又开始长篇累牍介绍法官,学室内众史子不由垂头耷脑,眼中露出一抹挣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执着了。

他来学室就不像是来授课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们培养成‘法官’的,每堂课的课前,都会讲下法官对朝廷、对民众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厌其烦。

秦落衡扶额。

他听了这么多次,也是清楚何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后世司法局作用类似,担负着向民众普法的任务。

不过。

这时期的律条传播,全靠人工传抄。

普法并不容易。

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后,令史昌开始了正式上课。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天我给你们举一个案例。”

“案件名为杜县女子和奸案。”

随后。

令史昌就把案情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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