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修:“??”
容修低骂一声:“要合就快合,哪来的那么多废话?还要来个前戏?”
噗哈哈哈哈!
一屋子的男人哈哈大笑,起哄,吹口哨,荤话连天,没个正经的。
然后,大家看着白翼和戈强各就各位,两人先激情讨论一番,然后试着上手合奏一下,试了试感觉。
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对大部分的粉丝来说,这两个位子在乐队中都不太起眼。
然而,在摇滚乐队里,大多歌曲的排练,却都是以鼓和贝斯优先——
首先,鼓手和贝斯得先搭上拍,不然,吉他手和键盘手,连摸琴的必要也没有。
戈强的水平不低,在圈内也是叫得上名号的,甚至在某一方面,戈强比向小宠更占有优势。
比如,体力和经验,都是崽崽的弱项,却是戈强的长处,再加上戈强在雷鸟常年担任队长,使得他拥有很强的临场失误处理能力。
所以,白翼和戈强的第一次合奏,较为默契,没有出现明显失误。
没什么可挑剔的,容修非常满意,剩下的就是花样的编排,细节的处理了。
而令容修诧异的是,不朽自由的吉他手,竟突然跳了出来。
他技痒难当,激动表示,对这支曲子太有爱了,也想凑个热闹。
“三支乐队一起合作,可能更有噱头。”连煜说。
容修愣了愣,三支乐队合作?
自家的贝斯,岛岛的鼓手,不朽自由的吉他?
容修看向了那名吉他手,又望向连煜,最后目光落在沈起幻的脸上。
沈起幻倒是不介意,颇感兴趣地说:“试一试也未尝不可,也许会有更大的惊喜?”
白翼就更不介意了,他是人来疯,“那就试试呗,过来玩玩。”
那位吉他手是个大佬,名叫许乘风,是不朽自由乐队的初代队员,技术水平自不必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