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两手一摊:“为什么我没死,你应该说感谢上帝,有一条生灵从恶魔的魔爪中逃了出来,这样才对吧。”
“小子,你别给我转换概念。”哈特不依不饶,“我再问一遍,为什么暴徒朝你连开五枪,你却一点事情都没有?”
“你硬要问我的话,我只能说暴徒用的是自制的散弹枪,说不定那枪质量不好,放的都是臭枪呗。”
哈特仿佛抓住了什么,立刻狞笑起来:“嘿,你一个大学生,怎么一眼就看出那把是自制的散弹枪啊。”
“因为我是个过目不忘枪械迷啊。”李昂只冷笑一声:“你随便说把枪,我要是说不出参数来,我就自己去牢房里蹲着。”
“ak-47。”
“口径7.62毫米枪长870毫米瞄准基线378毫米。”李昂照着数据库里的数据,以机关枪语速炫耀道,“枪口初速710米每秒枪重4.3...”
“行了行了行了。”哈特拦住了李昂的卖弄。
高材生,还真就是不一样。
“那...我可以走了没有?”李昂不耐烦问。
哈特真的不想放李昂走。
但,他也真的灭有任何理由留下李昂。
毕竟,李昂一个大学生,还是第一个被暴徒开枪的,他只是个受害者而已。
哈特不愿意放李昂,纯粹是因为李昂是他手头唯一值得追查的人了。
升职加薪就看这一票,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哈特开始思索是不是应该用点什么非法手段再扣留李昂24小时...
突然。
门开了。
“谁啊!没看我正在拷问...给证人做笔录吗?”
哈特转头一看,发现进来的...
是亚历山大.皮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