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章 青山和陆令(5k)

作者:奉义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办公室的人都走了,陆令才开始一点点地看笔录。

这家公司人不多,但也有五六个员工,从日常经营来看,这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每年甚至都有纳税,然而它和很多空壳公司都有联系。当然,作为一家操纵洗钱的公司,本身的纳税额非常少,也就是五六人小公司的正常纳税额。

这里的员工目前都被抓了,有几个员工明显参与了洗钱,但他们的参与度很低,对于很多事都不了解,只是工资高、胆子大。还有两三名属于正常文职,工资也不高,知道的也很少。

从这几个员工的笔录可以看出来,这个死者非常有钱,日常穿戴的衣服什么的都非常昂贵,但是租房住、没有车。

死者身边有时候会跟着一个大哥,是个大胖子,死者对于大哥还是很尊重的,但是这个胖子从来不参与公司的业务。

陆令没去看现场,也没有看尸体,从这些已有的材料,他分析死者是个白手套,目前被人灭口了。

而且,灭口的人这么容易被发现,且漏洞百出,很显然,这个人也是白手套。

这个倒是很好分析,毕竟东坡村的那个案子,就连村长的弟弟王洪玉,搞走私的时候都有白手套,这种洗钱的不可能没有这种中间人。

现如今,这两个白手套,都已经成了弃子。

如此说来...

陆令怀疑那个胖子也已经死了,可能被沉到了大海里,而且再也不会漂上来。

所以,真实的案件,应该是查这个胖子的失踪?

陆令觉得,一定是前期警方针对洗钱案,查的太深入,以至于很快就能摸到这条线,所以有人为了自保,而选择了灭口,从物理上掐断这条线。

但直接灭口自己人,属于非常脑残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安排自己人出国啊...

杀人是需要成本的,而且成本和代价极其高昂。

从逻辑上来说,杀人,一定是有其他的动机的,比如说死者作死惹怒了上司,或者是上司刻意用命案引开警察视线,再或者是上司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采取杀人的方式反而成本更低。

到底是什么呢?

陆令拿起一张死者的照片看了起来。

死者是被高温的火焰毁了容貌。根据法医的描述,凶手是在死者被掐死之后进行的操作,所以死者并没有因为毁容而挣扎。

因为只在海里泡了一两天,还没有腐烂严重,尸体的其他身体特征还是比较明显。

陆令倾向于本案是故意让警察发现尸体,然后把嫌疑人转向胖子,进而挂个胖子的追逃,永远找不到胖子,案子就这样一直挂着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