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希行可不觉得有谁能有那么大的脸面,会让夏国最有身份的三个人陪着用膳。
“打听不到,就连玄晏先生都过去了,想来身份不一般。”
侍儿摇摇头,他刚才送出去一个大金簪子,才套来这么些消息。
里头那贵客的身份,却是怎么都打探不到。
凌希行面色一僵,忽然冷声道:“你去打听打听,看看今儿丞相府有没有人入宫。”
“殿下是担心……余家的亲事?”
“不论如何,这余家的小姐只能是本殿的。如今凌昱珩回来了,我们不得不防。”
当初若不是他使计将凌昱珩骗出宫去,说不定凌昱珩现在都已经嫁给余荫了。
他不能不盯紧些,万一皇上又改了主意,还是想将凌昱珩嫁到余相府去,那他该怎么办?
整个夏国,还有谁家的小姐能尊贵的过相府嫡小姐去?
他蛰伏了这么多年,绝对不能功亏一篑。
凌昱珩不过就是出身比他好些,论容貌论智慧,他凌希行丝毫不比他差。
都是母皇的儿子,凭什么凌昱珩生来就能得到最好的,他凌希行却要处处低人一等,小心翼翼。
不过凌昱珩那个傻子也不足为惧,他既是有本事将他送走一次,便有本事送他第二次。
再说了,凌昱珩如今虽然是回来了,但他失踪了近两年,身子清不清白还另说,余家怎么可能会娶一个不干不净的男子入府?
这般想着,凌希行不安的心便又慢慢定了下来。
重新拿起针线,他还是细细绣这个荷包吧,过几日宫里赏花宴,他便趁机将荷包送给余小姐。
只要二人的关系定下,任是凌昱珩有三头六臂,也奈何他们不得。
“嘶……”
一分心,指甲便被扎出个针眼儿来,血珠子滚了出来沾在了荷包上,显得格外刺眼。
凌希行心思一转,那印在荷包上的血珠便成了一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