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比较特殊的案件,并且与本案无关的案件,关于霓虹大学生中的出售违禁品药物的证据。
这份文件上记录当时的抓捕工作,其中所涉及的团伙与针对的学校。
“原告律师,请你明白,这份文件与本案并无关联,以及让你出示的证据必须是对于被告方对铃鹿樱子造成校园霸凌案件的直接证据!”
书记员拿去证据,交付审判长。
仅仅看一眼,确认与本案件无关,审判长警示公生。
这样的警示只有一次。
并且会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审判长,我需要展示一份录音,为我寻找到的一位证人,查询到五年前关于铃鹿樱子的谣言,并且导致铃鹿樱子选择自杀的原有。”
说着,公生从黑色背包中取出两个袋子。
一个袋子是一枚录音笔,公生所需要的则是这单独的录音笔,以及在录音笔的标签上记录着深津春美。
没错,就是原本剧情中拜托毛利小五郎,铃鹿樱子的学妹。
因为了解剧情,所以更深先一步找到这个人,并且获得对方的配合。
按下按钮,开始播放......
“我是深津春美,为王道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是铃鹿樱子学姐的学妹,我需要阐述五年前案件的一条信息。”
“最开始,校园里并没有任何的谣言,直到某一天忽然传播起铃鹿樱子学姐偷偷在校园内贩卖违禁品,也是因为违禁品的售卖谣言,逼迫铃鹿樱子学姐忍受冷眼与欺凌,最后选择自杀结束生命。”
没有特别长,很简短。
准确的说是公生在见到对方之后,帮助对方理清已知道的事情,再进行记录。
不掺杂假设与猜测。
台上的审判长再一次看向证据......
警视厅的公正文件上很清晰的写着几行大字,这份文件就是与违禁品有关。
而现在,这位尚未见到的证人也提及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