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是由众多部落组成的,可草原的部落构成极其不平衡,有的大部落人口过万,甚至有五六万,而小部落也许只有百人左右。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小部落只能沦为大部落的附庸和类似于附属奴隶般的存在。有些草原的大贵族,手下的奴隶都比小部落全部人口加起来多。
从这上边也可以反应出,朱由检在设计草原治理制度上动的坏心思。管你是大部落还是小部落,基本待遇都是领级建制,不同之处也就是刚开始的时候,盟议事会占有一个常务理事名额而已,但哪怕是盟里的常务理事长,也不能在盟议事会上一言九鼎。盟里决策需要在大明官方监察团旁听的大议事会或者常理会集体表决,才会有法律效果。若是不走这套流程做出的决策,大明朝廷是不会承认的,甚至会用军事政治手段追究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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