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边的网络买家?
如果是后者的话,岂不是说明:
目标很有可能?
想到此处,所有人为之惊骇。
如果真出现这种事,那我们将成为千古罪人啊!
“有教授的电话吗?”
夜莺立即严肃问道。
“有!”
“马上打给教授,问问他知不知道具体情况。”
“是!”
一名黑衣特工立刻拨打电话。
三分钟后,电话挂断。
“长官,教授说他知道这件事。目标在高中时,就自学计算机技术。进了大学后,便独自编程,并制作了一款程序软件,然后以高达百万的价格,卖给了企鹅集团。”
“这笔钱是企鹅集团港岛分公司,从那边的花旗银行转给他的。”
“整个班级都知道此事。当时校长还开会表扬了他,让计算机系的同学们向目标学习。”
轰!
全场起立。
每个人脸上挂满震惊。
一介高中生,居然自学计算机知识;到大学后,又独立编撰程序、并制作出应用软件,再高价卖给互联网巨头……
天啦。
这已经不能说是“人才”了,这应该叫做“天才”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