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霸道行事,无所顾忌

作者:岁月如梦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因为御史府只有起草诏书的职务,并没有传递和昭告天下的职权。

有这一职权的只有郎中令,传达一切始皇帝口谕、诏命、诏令、制令等。

所有递交到各府,各郡县的文书,都是由郎中令府进行的。

这并不是一个宦官机构。

也是始皇帝制令天下,直接绕过相权下达皇帝意志的机构。

所以。

他想要加快速度。

就要拿着诏命文书去郎中令。

这里就要审核。

判断这一份诏命是否合乎流程,最直接的判断便是对印章的鉴别。

先后盖印章的区别很明显,判别之后,郎中令就需要分拆诏命文书。

原版诏命第一受诏人。

其余分拆旨意由郎中令府用印,涉及多少人,就有多少份,然后拿到掌印司和御史府统一盖印,拿回来之后,才是真正到个人手中的诏命文书。

这一套流程极其的严格。

因为。

诏命文书的威慑力是极其恐怖的。

抄家灭族,就是凭借着这样一卷诏命文书。

如果这样的文书上面,写上‘扶苏府抄家,一应家眷即刻问斩’的字样。

即便是朝野震动,也会被严格的执行下去。

而这就是帝王意志!

生杀予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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