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慧解释道:“这是犯罪学家霍姆斯和蒂尔堡在1988年提出的一种犯罪模型。
将犯罪嫌疑人分成了四种,分别是幻想型、任务导向型、享乐主义型、权力控制型。
幻想型的杀人犯,杀人不是目的,是为了完成脑中长期构建、反复播放的私人幻想。
这一类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萌芽期。
这个时期的犯罪嫌疑,只有脑子里的幻想,没有动手的打算。
第二,酝酿期。
单纯的想象,开始满足不了犯罪嫌疑人,大脑当中渴望用真实的犯罪填补幻想。
如果说,潘恩依真的幻想型的杀人犯,‘剑箱’、‘锯人’这类人体粉末的魔术,对他来说就不只是表演。
箱体、人体摆放、分割人体的舞台画面,刚好契合他脑海里的幻想部分。
潘恩依研究魔术,拆解魔术的本质是在脑海中预演如何分解一句尸体。
这一刻他的幻想,变成计划。”
第三,临界点,第一次杀人。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杀人幻想变成了现实。
幻想型杀手的第一次作案,很多时候是半预谋和突发情况造成的杀人事件。
比如说,小舟之前所说的杀人魔杰弗瑞·达莫,第一次杀人就是他的男友要离开他。
杰弗瑞·达莫认为,死亡可以阻止自己的男友离开。
当第一次作案后,犯罪嫌疑人便会迎来巨大的满足感,这让他的心理完成了一次极致的蜕变。
幻想被真实体验强化,想象中的快感远比不上真实的作案。
从此之后,脑海中单纯的幻想已经无法满足犯罪嫌疑人,因此开启了第四环节。
连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