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啦!洛大哥你等等我啊!”叶冬晴在背后踩着高跟鞋连忙说道。
走到了一家音像店,外面电视上放着一个乐队演唱的视频,门口围了很多人,连叶冬晴都是被这乐队的歌声给吸引了。
“哇塞,甲壳虫乐队这唱的可真好啊!”
“尤其是莱森,好帅啊!”
“听说他们要在青州开演唱会,真想去看看,可是我连票都抢不到!”
“是啊!要是能去看一场演唱会,我这辈子真是知足了!”
“…………”
看到叶冬晴那眼神,他不禁轻笑道:“你也喜欢?!”
“只是喜欢听他们唱歌而已!咱们走吧!”
她便是拿着棉花糖,离开了人群中。
走过老街,便是来到了中天广场。
“洛大哥,我先送你回家吧,你住哪里呢?!”叶冬晴坐在驾驶座,望着他轻声说道。
“把我送回榕江边上的那家酒店吧!”洛少卿揉了揉太阳穴轻叹了一声说道。
“好!”
一直开车上了高架桥后,叶冬晴这才想起了那榕江边上的酒店,正是亚特兰蒂斯酒店。
别看蓉城是一个三四线城市,但是在旅游方面还是不错,所以这家七星级酒店才是愿意坐落于这里。
开到了酒店门口,叶冬晴将车停在了路边:“洛大哥,是这里吗?!”
“嗯!”他点了点头轻声说道:“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洛大哥,你如果想要租房子的话,到时候我帮你找啊,毕竟天天住酒店也不是个办法!”
酒店里面什么都好,就是没有那种家的感觉,早上一走后房间,被子都会有人重新打扫。
一开始或许还行,但是时间就有就有种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