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过汇丰内部商议,数天后,霍耀文成功入驻汇丰银行,更是以全票通过的方式,打破了汇丰成立时定下的“汇丰条例”中的第三条;“单个股东不得持有超过1%资本,除非获得董事局认可。”
在收购了5%的汇丰股份后,顺利的入驻了汇丰银行,成为了汇丰银行第三大个人股东。
当消息被汇丰方面透露出去后,汇丰银行更是表明会永远的留在香港,不可能卷铺盖跑路。
加上寰宇报业的舆论,事件慢慢的得到了平息,只不过霍耀文靠着这个方法入驻汇丰,一直受汇丰董事局和大班沈弼的多方压制。
对于这些,霍耀文并不是很在乎,反正再过一年,等到84中英签署协议香港确定97回归后,他有的是办法继续提高自己在汇丰的股份。
到那时,汇丰银行迟早是他霍耀文的囊中物。
至于和霍官泰等人准备成立的香港银行,霍耀文也没有放弃,一方面在秘密筹备,一方面也在向银行监证会提交银行牌照的申请。
……
一眨眼,
1984年5月2日。
中英双方互换约文之时起生效,并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登记,至此长达两年的谈判告一段落,香港这颗明珠终于在外漂泊86年后,确定了回归的最后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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