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寻衅滋事

作者:酒阑牵丝戏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别说证据了,你们先把尸体找到再说其他的吧!

连特么尸体都没得,撑死就是个失踪案。

这年头,失踪案很多的。

甚至都分了级别。

孩童、精神病人、老人意外走失,这是最高优先级。

当地的派出所会立刻组织人手进行查访。

成年人自行出走、赌气离家,当然,这也是最常见普通失踪。

先走访单位同事、亲友,查清出走缘由:吵架、逃家、下乡投亲、私自外出打工等等。

依托户籍管控制度,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严控跨地域流动,外出必须带介绍信、粮油票,没有证件寸步难行;派出所发纸质协查函至北京周边河北、天津各地派出所、收容站协查寻人。

确认主动离家无被害线索:只做失踪备案,不立刑事案;家属定期去派出所问询,人员自行返乡后,当场销案、撤销登记。

那个黄大郎的有些像是这个情况。

第三,就是疑似被害、绑架、遇害,会刑事立案,移交分局刑侦。

出现下面任意一条,派出所上报公安分局刑侦科正式立案侦查:

失踪现场有打斗、血迹、物品损毁;失踪前与人结仇、大额财物随身失踪;目击者证实被人挟持带走。

刑侦走访取证、排查嫌疑人、排查无名尸体档案,涉案跨地区上报市局发通缉/协查通报,案卷永久存档。

但,话又说回来了,他们甚至没找到第一案发现场......

血迹?打斗?物品损坏?

屁都没有!

撑死有个失踪前与人结仇......

第四嘛,就是私自外流、盲流失踪。

1966年严控城乡迁徙,无介绍信私自离京去外地谋生、下乡乱跑的青壮年,属于盲目外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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