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龙城慈善总会副会长,光城“阳光家园”福利院名誉院长】
【表面业务:慈善募捐,福利院运营,困境儿童救助】
【实际业务:以福利院为掩护,长期向各地器官贩子“供应”健康儿童。福利院收容的孤儿、被父母遗弃的残疾儿童,以及从外地“接收”的流浪儿童,是他手中最优质的货源。十一年间,经他手“输送”的儿童超过七十名,年龄在三至十二岁之间。这些孩子被以“领养”名义带走,实际被送往地下器官工厂,成为活体供体。其中确认死亡的至少五十二人。另有十五名儿童在摘取器官后因感染或处理不当死在手术台上,尸体被就地焚烧。】
【罪恶值:48000点】
林默继续往下看。
钟卫国的保护伞不止一个。
【目标:郑海泉】
【身份:光城市福利中心主任,光城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
【表面业务:监管全市福利机构运营,审批儿童领养手续】
【实际业务:收受钟卫国贿赂,为其“领养”手续盖章放行。每“送走”一个孩子,他抽成两万。十一年间,非法获利超过一百四十万。他曾三次向上级举报钟卫国“可疑行为”,但在收到封口费后撤回举报并销毁证据。】
【罪恶值:21000点】
【目标:魏淑芬】
【身份:光城第一人民医院器官移植科主任】
【表面业务:器官移植手术,患者救治】
【实际业务:为钟卫国提供的儿童进行“健康评估”,出具虚假体检报告。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地下器官工厂提供技术指导——“哪些器官摘取后存活率最高”“如何在运输途中保持器官活性”等等。每“评估”一个孩子,她收三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609章被领养了(第2/2页)
【罪恶值:18000点】
【目标:葛志强】
【身份:光城“志强搬运”公司老板】
【表面业务:货物运输,冷链物流】
【实际业务:负责运输“货物”——从福利院接走孩子,送往省城、釜城、青城等地的地下器官工厂。他的冷藏车经过特殊改装,车厢内设有简易手术台和生命体征监测设备。孩子在运输途中就被摘取器官,或者在抵达目的地后被送上手术台。十一年间,他经手运输的儿童超过六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