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好像不行,不过我给你们做一锅宽汁红烧肉,肉不够用那肉汤蘸窝窝头吃,绝对了。”
看着周怀瑾从强弩之末的易中海手中,接过十二张大黑十,人群中间的许大茂,这时候好像才明白过来。
“怀瑾,你这是宁愿自损八百,也要杀敌三千啊,不过可惜了你的酱酒,我觉得那玩意比这一桌荤腥还稀罕。”
“一会你拿两坛走,给许叔送一坛。”
对于许大茂、对于所有人来说的好东西,周怀瑾真的无所谓。
不敢大批量往外卖,就这么五斤五斤的喝、十斤十斤的送,驴年马月啊。
总不能到时候再拉回去吧。
倒也不是不行,拉回去让张江和徐亮这两小子买,粮油公司增加一个产业,自酿老酒。
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东西,对粮油公司就不是小生意了。
甚至说下次都不会再带什么粮食野猪的了,不给他们找点营生,这粮油公司都不知道能不能开得下去。
中午的两桌席面绝对顶级,都不比周怀瑾请年轻人吃饭的那次差。
毕竟五花肉的档次远高于野猪肉,两桌席面荤腥都快十几斤了,这个年月你敢相信吗。
就算让十几个小孩子分了不少,依旧足以让大家非常满意。
更不用说周怀瑾拿出来的两坛子陈年酱酒,被他和茜茜命名为64酱酒的好东西。
也就这时候,易中海的脸色才好看一点,看向周怀瑾的眼神也不再犀利,心中想着:
看样这小子也不是故意整我,应该就是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毕竟小两口一个月也接近一百块,和他的工资都差不多了。
更不用说这种级别的酱酒人家都拿出来了,虽然不带牌子,可就看着颜色、香味,拿出去卖也不比汾酒便宜啊。
这两坛酒也要小几十块钱了。
嗯,这样想怀瑾也有心了,是不是可以给他个机会,把他列为第三备胎。
不行,这小子有媳妇、有三叔的,不过还是可以当成血牛嘛,滋养一下贾家,以后还要看贾东旭。
一时之间,易中海差点在脑海里面构思一部电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