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十宗罪!

作者:美的冒泡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宁王与姜珩虽是兄弟,生母却并非一人。

只不过先帝嫔妃众多,宫中关系复杂,天下百姓不可能知道每位皇子的生母是谁。

普通百姓看到宁王这段话,还真有可能相信。

檄文后面继续列举姜青鸾十宗罪。

“一曰弑父。”

“逆女姜青鸾为夺帝位,谋害生父,使承平帝尸骨无存。人伦丧尽,禽兽不如。”

“二曰矫诏。”

“以假冒之人伪作太上皇,矫造禅位诏书,欺骗宗室百官,窃取大周神器。”

“三曰杀叔。”

“庆王姜渊贤名远播,忠于社稷,逆女惧其揭破真相,遂命奸贼吴良将其杀害。”

“四曰乱纲。”

“女子称帝,亘古未有。牝鸡司晨,阴阳倒转,有违天道,有悖祖制,大周国祚必受其害。”

“五曰秽宫。”

“逆女姜青鸾与吴良私相授受、秽乱宫闱,以美色笼络奸贼,以肉身换取兵权,皇家颜面荡然无存。”

“六曰通魔。”

“勾结幽冥神教魔君墨九幽,引魔教高手进入洛安,屠戮宗室与朝廷忠良。”

“七曰宠奸。”

“吴良贪财好色、残暴无德,逆女却封其为逍遥王,又将玄衣卫交到此贼手中,任其残害忠良、祸乱天下。”

“八曰滥杀。”

“借庆王谋反之名大兴牢狱,屠戮大臣,夷灭宗族,使洛安血流成河,百官人人自危。”

“九曰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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