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的表情从放松变成了困惑。
“名词的词尾变化就是皮筋。
你拉着一个词根,给它换不同词尾,每个词尾就像弹弓拉到不同角度。
射出去方向不同,打中猎物也不同。”
他把手里的姜饼放在茶几上,用手指在饼面上比划了个“y”形。
“第一变格,第二变格,第三变格……你可以想成弹弓的三种拉法。
第一种拉法打近的,第二种打远的,第三种角度最刁钻,专打藏在树杈後面的东西。”
汤姆歪着脑袋看着茶几上的姜饼。
“你是说,每个变格就是一种……打法?”
“差不多。”李察把姜饼掰成两半,一半给汤姆,一半留着。
“比如你要打一只在树顶的麻雀,你不会用打猫屁股的那种平射吧?”
“当然不会,那要仰角拉。”
“好,‘仰角拉’在拉丁文里相当於用与格或夺格,告诉句子里的其他词:注意,我要改变方向了。”
他拿起茶几上的糖钳,在桌面上搭了个三角支架。
“麻雀在树顶上是主格,它是主语,它决定整个句子做什麽。
石子是宾格,它被弹弓发射出去。弹弓皮筋是动词,它把主格和宾格连起来。”
汤姆盯着茶几上那个糖钳搭成的三角形,手里的姜饼忘了啃。
“主格,直射;宾格,平射;与格,仰角;夺格……”
他想了想:“夺格是什麽角度?”
“夺格是你不打了,把弹弓收回来的动作。
它表示‘从某处离开’或者‘借由某种方式’。”